【公司】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
医疗事故处理
法律制度文法系社科部赵敏本章要点通过本章学,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级制度,掌握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技术鉴定的法律规定,熟悉医疗事故的法律处理证据及举证责任等规定,明确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以及构成医疗事故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第一节概述一医疗事故处理法的概念及立法一医疗事故处理法的概念医疗事故处理法是调整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技术鉴定以及赔偿活动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医疗事故处理法律依据目前,在我基本形成了以宪法基本法律卫生法律与专门法律相结合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法律体系。2002年4月4日,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生效,此前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就此失效。2002年8月,卫生部又颁布系列配套法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争议尸检机构及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二医疗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人员在医疗活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人员二医疗事故必须发生医疗活动三医疗机构及医人员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四必须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五医疗机构及其医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六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五医疗过错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人员有过错,特殊情况下适用推定过错和无过错。
过错分故意和过失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一损害后果二希望或者放任该后果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过失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者轻信而使自己为履行应有注意义的一种心理状态。医疗水判断医疗过错第五十七条医人员在诊疗活动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相应的诊疗义,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推定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品无过错责任三医疗事故的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2002年7月19日,卫生部根据授权制定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将医疗事故分类原则细化为十二个等级。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三医疗损害责任的豁免一受害人过错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二第三人过错第二十八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三不可抗力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四紧急避险第三十一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五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特殊责任豁免事由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